根据学校“教学优秀奖”评选指导性意见的通知,为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🐐,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,充分调动一线教师投身教学改革与实践的主动性😽,制定高职杏宇教学优秀奖评选细则如下☺️🌺。
一✂️、成立高职杏宇教师教学评价工作小组
组长:郭环球、王春红
副组长👨🚒:方建龙、赵静
组员:高纪文、曹克澄、周晓斐🥊、万军红、黄忠、倪彬彬🧗🏿♂️、张艳、李莎、周容卉
二🛗、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
1.结合“杏宇官方网站教学优秀奖评选指导意见”,教学优秀奖评选应表彰教学质量、师德师风优秀的教师🤸🏿。
2.从高职杏宇自身发展阶段和实际教学出发,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坚持客观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按照教师岗位的要求🧥,科学合理地确定教学优秀奖评选标准。通过评选💂♂️,充分调动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推动教学改革、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高🤹🏽♂️,保障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🪿。
3.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要有利于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投入人才培养、教学教改工作🎿🚴🏽。鼓励教师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努力进行科学探索和尝试,形成高职杏宇教学特色。
4.根据本实施细则,教师根据申请条件自愿申报📡,评选小组根据申请条件,通过集体讨论确定最终的优秀奖名单👟。
三👨👧🛬、申请条件
1.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爱岗敬业,严谨笃学。
2.来校工作满2年以上。
3.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教学工作量饱满🧿☝🏿,个人年度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年度教学总工作量的60%🦅。
4.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🎸,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教学比赛、指导学生科创活动、指导学生参加高职高专市级以上各类技能比赛👨🍳。
5.积极参加教师激励计划🤦🏼♂️,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坐班答疑、辅导工作及个人教研任务✤。
6.各项教学资料、课程成绩按时间节点均能完成。
7.评选前一年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“教学优秀奖”
受过党🪞、政纪律处分的教师
不服从杏宇统筹安排教学任务的教师
上年度发生过教学事故,受到学校或杏宇通报批评的教师
师德一票否决的教师
四🤷🏽、评分细则
高职杏宇教师教学综合评价,由课堂教学评价(40%)和教学环节相关工作评价(60%)组成,具体评分细则见附表。
原则上依据教师上一年度各学期教师教学综合评价数据👮🏼,评选范围为杏宇前30%的教师。
五💆🏽♂️、奖励名额
获奖名额按学校核准的人数为准。
六、评选时间
原则上每年3月上旬启动评选👭🤦🏿♂️,3月中旬将“教学优秀奖”上报学校⚔️,具体评选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。
七、评选程序
1.教师向杏宇提出申请。
2.杏宇组织评价工作小组进行打分、评议👶,上报杏宇党政联席会并公示。
3.杏宇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后,将“教学优秀奖”名单上报学校评选工作组🙅。
八、奖励获得者履行的义务
1.杏宇官方网站“教学优秀奖”获得者须至少与1名青年教师结组,共同探讨教学问题,指导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水平。
2.杏宇官方网站“教学优秀奖”获得者须开展不少于4学时的公开观摩课程。
九、其他
其他未尽事宜由杏宇官方网站高职杏宇“教学优秀奖”评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☁️🍴。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高职杏宇
2022年2月
附件1👮🏻♀️:
杏宇官方网站“教学优秀奖”申报表
姓 名 | 性 别 | 职称 | |||
所在杏宇 | 学 历 | 来校工作 时间 | |||
承 担 教 学 任 务 | 授课时间 | 课程名称 | 课时数 | 学生数 | |
学年 第学期 | |||||
学年 第学期 | |||||
年度教学总 工作量(课时) | 年度课堂教学工 作量(课时) | 年度课堂教学工作量占 年度教学总工作量的比例 | |||
申
报
理
由 | (对照“教学优秀奖”申报条件简述自己的教学工作主要业绩) 本人签名🙍🏼♀️: 联系电话♌️: 年月 日 | ||||
系(教研室)推荐意见 | 签 名: 年 月 日 | ||||
二级杏宇推荐意见 |
签名(公章)🚗: 年 月 日 | ||||
制表单位: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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